来宾网—来宾晚刊讯 (记者 樊荣华 见习记者 邓齐河) 昨日,记者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,近期我市组织开展私设“景点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,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,保护生态环境,维护游客权益。 当前,我市共有31个国家A级景区,文化和旅游部门将积极引导旅游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,同时引导游客主动抵制私设“景点”,文明旅游,绿色出行。“专项整治行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各县(市、区)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开展排查,摸清底数、建立档案、坚决治理。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科四级主任科员韦虹宇介绍,根据行动要求,各旅行社、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者不得将私设“景点”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。该局将结合国庆节前的安全检查工作,到各景区实地督导检查,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。 记者了解到,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1月底,整治范围包括无照经营,扰乱旅游市场秩序;未经许可,擅自收取门票费用;私自建设旅游设施,破坏生态环境;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,存在旅游安全隐患;虚假宣传、欺客宰客,损害游客合法权益;私自改变土地用途,开展旅游经营;以及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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